闽江学院服装系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闽江学院服装系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服装系社联)是服装系团委领导下的,对本服装系社联所属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的机构,以“服务学生,丰富第二课堂生活”为宗旨,以“立足服务,协调管理”为中心开展工作,主要为传播社团文化、社团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尊重学生社团(协会)作为活动主体的独立性。
第二条 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服装系社联及其下属各社团的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条 闽江学院服装系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教育方针,探索、实践课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风建设,促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三)代表服装系所有合法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权利,做好学校(系)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支持和参与学校(系)各项改革,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校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 服装系各类社团组织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及《亚洲体育博彩平台》相抵触。
第二章 管理模式
第五条 服装系社联由一名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分管服装系社联,对服装系社联的社团工作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和协助指导,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和培训工作,社团经费的下拨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服装系社联理事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系社团工作;组织社团开展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社团、会员每年的注册工作;作好社团活动和财务的监督、年终考评等工作,对指导老师及校社联负责。
第七条 服装系社联各社团在服装系社联监督下,有权自主按预定程序举办活动,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后,须将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及时上报于服装系社联,由服装系社联上报团委或校社联审批,经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八条 服装系社联每周定期举行例会,传达校社联和系部的工作安排及会议精神,支持社团健康发展,做好各社团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机构设置
服装系社联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各一人,下设办公室、财务部、直辖礼仪队和兴趣小组两个特色部门、海峡纺织服装信息协会、TXT模特协会、LOMO协会、布艺协会四个特色社团和服装系红十字会、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政治理论研究协会三个综合性社团。
第九条 理事长由本系团委推荐、任命,统一受院社团联合会考核、监督和管理,是院社团联合会和本服装系社联学生社团的纽带,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是本系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 服装系社联下属部门各部长第一届由指导老师直接任命,之后需全部通过系学代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下属社团各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并由系团委老师和服装系社联理事审议考核。
第四章 各部门及会长职责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会长职责
(一)理事长主持服装系社联的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服装系社联与各部门、各社团的关系。
2、负责定期召集服装系社联全体干部会议及各社团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社团工作任务。
3、组织并拟订社联服装系社联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4、对社团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有推优权。
5、对各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整体利益的社团或社团活动予以制止、进行调查。
6、根据校社联及系部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二)副理事长具体职责:
1、主要协助理事长搞好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自身建设,处理社团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2、负责服装系社联内部各项制度的规范和执行工作。
3、负责服装系社联内部干部及干事的年度考评。
4、负责各个社团的管理及年度考评。
5、负责审批服装系社联内各社团活动的策划与开展。
6、负责带动各个社团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活动氛围。
7、受理事长委托,全权行使理事长所具各项职权,在理事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理事长代理理事长的工作。
(四)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是服装系社联的枢纽,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协会的工作,负责完善系服装系社联内部制度,对各类工作制度和职责进行修订;
2、定期做好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及对各社团的活动开展考核工作,对服装系社联和各社团的各类资料及档案进行编辑、整理和完整保存;
3、协调各学生社团之间的各种关系,促进社团发展经验的交流。
4、负责服装系社联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事务,并做好会议的通知、签到和记录。
5、建立服装系社联各学生社团及其他各系社团负责人的通讯网络,作好活动开展前的相关联系工作。
6、广泛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及时向服装系社联反馈社团情况,负责监督社团活动的组织、执行情况,对社团活动进行系统的考评,并且接受会员的投诉、建议,统筹“星级社团评比”等各项社团荣誉推优工作。
7、发挥办公室的职能,完成社联服装系社联日常事务,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和传阅等工作,并通知各社团有关上级部门的指示和意见。
(五)财务部职责:
1、负责服装系社联内部的运作经费的统一安排,并做好收支记录,规范发票报销,做好财务预算等常规工作。
2、监督各社团财务工作,编制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年度预算、年终决算报表,每学期末对各社团财务工作进行复查审核工作。
3、负责会计档案保管,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
4、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对各社团部门资金申请进行核算,建立健全社团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社团经费的透明化管理。
(六)服装系兴趣小组组长的工作职责:
1、对于课程安排等的工作变动,要及时做好通知工作。
2、熟知指导老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并具体执行相关工作。
3、带动兴趣小组的学习积极性,并通过联系系通讯员对兴趣小组的特色课程进行宣传,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工作,营造良好沟通学习的氛围。
4、协助指导老师的工作,课程安排与反馈,发挥指导老师和兴趣小组成员之间的纽带作用。
(七)礼仪队队长职责:主要负责礼仪队的日常事务及队员的管理工作,日常工作包括收集有关礼仪的知识,做好礼仪队的宣传,组织好日常训练,组织队员参加院系活动等。
(八)礼仪队副队长职责:协助队长进行管理,协助队长整理礼仪知识,活动宣传工作、考勤工作以及日常训练的组织工作等;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的职责。
(九)各社团负责人职责:
1、社团负责人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社团负责人必须接受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服装系社联的指导,带领会员在社团内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主动参加服装系社联组织的例会,完成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服装系社联交给的任务。
第五章 社团成员
第十三条 下属社团各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并由系团委老师和服装系社联理事审议考核。
1、会长是具体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责任人,对该社团的活动开展及经费使用进行负责。
2、会长有义务将本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时向系服装系社联、指导老师汇报,并接受院社团联合会的考核和监督。
第十四条 凡是该社团成员均有权参与社团干事干部的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在系社联服装系社联的统筹下各社团自主招收会员,按规定收取会费,下发会员证。
会员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会员对协会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会员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检举的权利;
(三)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评优评先权;
(四)会员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五)会员每学年须到所在社团办理会员注册手续(一年一次),未注册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维护社团的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自觉杜绝有损本社团利益的行为发生;
(七)积极发挥特长,为社团工作做应有的贡献。
第六章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社团经费原则上来源于会员会费、本系拨款和社会赞助。除收取会费外,不得再向成员收取其他费用,如确有需要,则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服装系社联、分管辅导员、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后,在会员自愿的原则上方可收取。
第十七条 社团每学年初一律按照每年本社团会员费总额的30%上交校社团联合会,作为社联管理运作的相关费用。校社联将返还10%—20%给系服装系社联,作为运作经费,其余70%留于社团作为运作经费。
第十八条 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行保管。社团应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做到钱帐由不同的人分别进行管理,帐目开支情况须定期向会员公开,并定期报系服装系社联进行审查,校社联定期对服装系社联的帐目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 社团在换届或更换负责人时,须进行财产交接,由服装系社联负责清点并备案,社团注销后剩余财产由服装系社联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各社团于学期末上交本学期财务登记表,由服装系社联审查后,递交分管老师审核,不得虚报财务。
第七章 考评及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服装系社联定期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优秀的社团和个人推优至校社联评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社团和个人,上报系部,由分管老师决定处罚方式,对严重者责令整顿解散。
第二十二条 干部考核条例
(一)坚持效率与态度并重的原则,干部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入手,坚持公平,公正,合理;
(二)考察干部的团体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观念;
(三)缺会次数和迟到次数,在各次活动中的建树,对各个社团的协助情况;
(四)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道德文化修养和身心修养;
(五)在考核期内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剥夺干部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社团负责人将给予免职处理:
(一)违反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者;
(二)违反社联有关规定者;
(三)未经社联批准,擅自利用社团进行有偿活动者;
(四)所负责社团帐目不清者;
(五)损害所在社团利益者。
第八章 例会制度
第二十四条 每两周一次服装系社联例会,总结前段工作,对下阶段工作做出安排并简述下周各部门、各社团工作计划。例会参加人员为服装系社联各部门和各社团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 因故不能参加例会的各社团负责人,须直接向服装系社联理事请假,不得请他人代为请假,并让社团其他负责人代为开会。
第二十六条 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两次记作一次旷会。
第二十七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秩序,严禁喧哗或窃窃私语,手机需设振动或关闭。
第九章 社团活动流程
第二十八条 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一)各社团举办活动要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可行性计划,提前两周把策划交于服装系社联。
(二)活动策划经本系团委或分管老师审批生效。
(三)到系办公室(或校社联办公室)为广播稿盖章前,须向服装系社联理事汇报,否则系办公室(或校社联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活动海报、横幅等宣传物品落款:活动若为系级活动,则主办须标为“服装与艺术工程系团委”字样,承办方社团名称前须冠上“校社联服装系社联”字样,否则将视该活动与服装系社联无关。
(五)在服装系社联的统筹下进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
(六)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须将活动总结交于系服装系社联。
(七)未经系服装系社联批准的活动为非法活动,服装系社联有权干涉制止并上报系团委。
(八)具体可见工作流程图。
第二十九条 赞助经费使用流程
(一)向系部上交活动策划
(二)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开介绍信
(三)接受赞助经费,向团委上报赞助情况及审批活动预算
(附赞助协议书或赞助收据收条,活动总预算)
(四)活动开展、材料采购开具正式发票
(五)活动结束,整理并上交活动经费结算,并由服装系社联财务部进行统算,最终交由团委进行审批。(需附结算表及收据发票)
第十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服装系社联档案是服装系社联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一条 服装系社联由办公室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第三十二条 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第三十三条 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服装系社联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服装系社联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
第三十四条 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第三十五条 服装系社联机构设置、各社团机构设置及社团会长推荐表,社团各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独立存档作为服装系社联系统人事档案。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三十七条 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第三十八条 理事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章 社团发展方向
第三十九条 以“积极促进合作,充分利用资源”为服装系社联管理社团的重要指导思想。
第四十条 服装系社联及其特色社团的运作,应体现服装系的特色,走专业特色路线,增强品牌意识,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品牌形象。
第四十一条 社团的活动及其之间的交流应讲究联合战略,积极实现“两整合”——“社团与社团联合”实现资源整合,“社团与社会联合”实现资源整合。
第四十二条 社团的发展应切合校园文化的建设计划和系部的统一部署,与时俱进。
第四十三条 社团的发展应以会员的切身利益为基点,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展示平台,充实学生第二课堂的内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闽江学院服装系学生社团联合会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于即日起生效。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服装系社联
二〇〇九年十月
附件一:
服装与艺术工程系社团月度帐目开支表
社团名称 | ||||||||
财务负责人 | 联系亚洲体育博彩平台 | |||||||
年级专业 | 邮箱 | |||||||
年 | 摘 要 | 收入 经手人 | 支出 经手人 | 结存 | ||||
月 | 日 | |||||||
总收入 | 总支出 | 总结存 |
备注:
1、 每月30日把本表上交服装系社联财务部;
2、 此表上所记若与帐本所记有出入, 服装系社联有权进行调查并实行其监督权。
社团活动开展的流程
流程图
社团活动策划
团委对社团活动
进行审批
服装系社联备案
校社团联合会备案
院宣传部(行政楼C301)
院保卫处审批场地、桌椅
提前一周上交
下发活动通知
向广播台、社联专刊、有关媒体
投递活动简介、宣传稿、策划
活动宣传、组织、执行
上交活动总结给理事单位
活动经费决算、报销
上缴剩余经费
理事单位
社团联合会
校园文化
活动审批表
↓未通过 ↑再次审批
进行修改或取消活动
下拨上报的活动经费
负责人
承办社团办理
理事单位批条
宣传材料、活动材料
活动总结材料
(活动照片、经验不足与改进方案)
经费一览表
(发票、用途、经手人)
活动发文、宣传单
活动简介、策划
活 1、活动主题
动 2、组织方案
划 3、宣传方案
书 4、经费预算
5、赞助情况
承办社团写一份
详细的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