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系礼仪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服装系礼仪队,隶属闽江学院服装与艺术工程系学生会社团部,由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和监督管理。礼仪队实行协会管理机制,由一批对此项工作感兴趣和具备一定条件的服装系学生组成,是一个为今后服装系举办的各类晚会、颁奖等大型活动提供礼仪人员的学生组织。
礼仪队的宗旨:礼仪队旨在提高学生自身修养,增强礼貌意识,倡导吃苦、务实的精神,在严格遵守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下,组织开展礼仪训练等健康向上的活动,丰富同学的第二课堂,也为服装与艺术工程系的更好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 管理设置与职责分配
第一条 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队长、副队长的人选由社团部推荐,经团学联席会审核通过即可。
第二条 队长主要负责礼仪队的日常事务及队员的管理工作,日常工作包括收集有关礼仪的知识,做好礼仪队的宣传,组织好日常训练,组织队员参加院系活动等。
第三条 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管理。协助队长整理礼仪知识,活动宣传工作、考勤工作以及日常训练的组织工作等。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的职责。
第四条 礼仪队的日常训练工作由服装系TXT模特协会协助完成。
第三章 礼仪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礼仪队队员纳新工作。礼仪队的纳新对象主要以服装系大一、大二的女生为主,原则上大一女生优先考虑。要入队的同学需通过笔试和面试两轮综合评定。笔试试卷由社团部负责,面试由社团部负责组织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社团部部长、副部长,礼仪队队长构成评委团,制作评分表,最后严格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纳入成员。
第二条 礼仪队队长、副队长的考核工作由社团部负责,根据其工作表现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最后由学生会主席审核确定。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优秀者为能安排好每次活动,组织协调好礼仪队队员,参加院系活动时能出色完成任务,并且每次礼仪队组织的活动如无特殊情况均能亲自带队。不无故缺席礼仪队的日常训练(所有活动及日常训练时,有特殊情况可向学生会副主席请假,每学期请假不超过三次),并且在训练现场能组织好队员积极配合TXT模特协会的训练工作;合格者为每次活动基本安排到位,能有效组织协调好礼仪队队员,参加院系活动时均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礼仪队组织的活动如无特殊情况均能亲自参加。不无故缺席礼仪队的日常训练活动(所有活动及日常训练时,有特殊情况可向学生会副主席请假,每学期请假次数在三至六次之间),在日常训练现场能积极配合TXT模特协会的训练工作;若有以下事件之一即为不合格者:活动安排不到位,未能组织协调好礼仪队队员,参加院系活动时未能很好的完成任务,无故缺勤礼仪队活动及日常训练(所有活动及日常训练时,有特殊情况可向学生会副主席请假,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六次以上),在日常训练中未能配合TXT模特会的训练工作,由TXT模特协会反映上报,得到社团部查实。
第三条 团部拟一个礼仪队队员考核表,考核表内容包括队员参加礼仪队组织的活动和日常训练两部分,一个月为一个阶段,每阶段由礼仪队队长对队员进行考核记录,并交由社团部进行整理存档。礼仪队队员的考核表也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具体的评分细则交由社团部拟定。并根据评分表的评定分数来作为日后礼仪队队员评优评先推荐的依据。
第四条 礼仪队队长、副队长如果无故缺席礼仪队活动和日常训练总计达两次以上的,由社团部上报学生会主席,经团学联席会审核通过后撤销其职务。礼仪队队员如果无故缺席礼仪队活动和日常训练总计达三次以上者,由礼仪队队长上报社团部,经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审核通过取消其礼仪队队员职务。
第五条 若有队员想中途退出礼仪队的,需先写好退队申请,由学生会副主席审批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 综合测评加分办法
第一条 当礼仪队有组织参加院系活动时,根据《亚洲体育博彩平台》规定,参加院系文娱活动最高分可加3分。队员参加活动次数大于等于5次的,如果其考核表的评定等级为优秀则可加3分,如果其评分表等级为合格则加1.5分,若为不合格则不加分。若队员参加活动次数小于5次的,则每次加0.5分,如果其评分表的评分等级为优秀,则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0.5分;若其评分等级为合格的,则原来所加的分数不变;若其评分等级为不合格,则不加分。
第二条 礼仪队队长的加分根据社团部的考核结果进行加分,若等级为优秀则加4分,若等级为合格则加2分,若等级为不合格的则不加分。副队长的加分依据队员的加分方法进行加分,如果其的累计加分没超过3分的,若其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则在原有的加分基础上加1分,若评定等级为合格的则不加分,若其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则其前面所累加的分数均视为无效。
第三条 礼仪队队长属副B类学生干部,副队长属C类学生干部。
第四条 礼仪队的评优评先按照之前社团部整理存档的考核表的成绩高低为标准。
第五条 若礼仪队的队长或队员在任期内被撤销职务的则其不享受礼仪队的加分。
第五章 活动开展
第一条 内容要以各类晚会颁奖等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为主,日常的形体礼仪训练为辅助形式,以此加强本队成员及系部的同学交流。
第二条 定期举行礼仪知识交流会。在系部范围内举行各项活动如:礼仪风采大赛,面向所有队员及系部感兴趣的同学。临时活动应提前通知队员,负责人采用周安排、亚洲体育博彩平台通知,或者其它有效的途径进行通知。
第三条 所有活动均由社团部上报服装系相关组织审批通过方可举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会员通讯录由礼仪队统一制作。
第二条 礼仪队接受服装系学生会社团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服装系学生会社团部所有。
服装系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